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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法院四举措促涉民生案件执行
作者:赵维光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2日 10:47

   为切实维护民工、“三养”案件权利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天等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活动启动以来,该院坚持综合治理,强化执行力度,积极打造涉民生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快兑付“绿色通道”,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执结涉民生案件7件,执结标的19万余元,未结9件。     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从执行立案、执行实施、执行保障、案款兑付、司法救助及信访投诉等环节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制定实施意见,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专项工作,要求全体人员发扬连续作战、艰苦奋斗精神。同时,对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逐案进行登记,并逐案分析未执行到位的原因,制定执行方案,做到“任务到个人、方案到个人、责任到个人”。      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充分利用司法查控系统,不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定期到公安、金融、房管、土地、车辆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特别是把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情况的查询工作做细做实,会同金融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资金账户的近期每笔交易明细,以掌握被执行人资金来往情况,为采取执行措施提供依据。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被执行人所在地、工作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采取冻结、扣划、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强化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的“老赖”及暴力抗法的顽固分子,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选典型案件在本地媒体曝光,迫使其遭受舆论谴责主动履行;在执行中不配合执行人员、暴力抗法及拒不履行的,及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增加执行震慑力度。对不如实申报财产、故意逃废债务、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财产的,果断采取惩戒措施。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义务能力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积极给予司法救助。并积极和政府、民政等部门联系,力争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社会救助,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和实际困难,充分彰显了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      在今后的工作中,天等县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强化相关执行措施,扎实深入地开展好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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