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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债铤而走险,非法拘禁并殴打他人终落法网
——天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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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天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大力、黄大民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现在开庭……”6月28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天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这起非法拘禁案,该案因追索债务而引发,被告人黄大力、黄大民伙同他人对被害人何海欠下的债务进行追讨,并采取非法的方式,最终落入法网。
为追索债务,四人光天化日之下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
2017年11月23日14时许,黄大力、黄大民为帮助李强(在逃)追索债务,两人伙同李强、王立新(在逃)驾驶桂XXX红色福特牌小汽车自天等县天等镇“丽阳天下”幸福苑小区门口尾随被害人何海至天等县工业园区附近往龙茗镇方向的三岔路口,将何海驾驶的三轮车截停,随后四人用手铐拷住何海双手将何海带上汽车。
非法拘禁被害人期间多次殴打、恐吓,强迫写下欠条,并要求家属拿钱赎人
当日,四人将何海押到上映乡连加村某屯附近空地控制住,李强逼迫何海写下20万元借条并以此向被害人及家人索要人民币20万元欠款。为避免行踪被他人发现,四人驾车带上何海到把荷若兰水库大坝旁一段时间继续控制,后又转回上映乡连加村某屯内。在何海被控制期间,黄大力、黄大民、李强、王立新多次殴打、恐吓何海,并叫何海用电话与家人联系让家人尽快拿钱来赎人。
约定地点拿钱,岂料等来的是警察,被害人获救
次日凌晨2时许,黄大力、黄大民驾驶小汽车押送何海至天等县天等镇朝阳西路“丽阳天下”门口附近向其家属索要钱款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何海获解救。经天等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何海的人体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其中,本案的同案人李强、王立新在逃,公安机关对上述二人实施进一步的抓捕中。两被告人在庭审上均表示自愿认罪,但黄大力提出了没有逼迫和殴打被害人的辩解意见。
“参与到这个非法行为,我感到非常后悔,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惹的祸,我自愿认罪,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这是被告人黄大力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中说道。
主办法官冯浩洁在庭审后表示,今天这个案是因追索债务引发的,例如民间的高利贷、赌债等都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我国的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受到我国的法律保护,为追索债务而采用非法手段却是法律所不容许的。现今,一些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因缺乏法律意识,没有采取合法途径追回债务,而是采取威胁恐吓债务人或是对债务人的人身进行侵害等非法的方式追索债务,则触犯了我国法律,甚至构成犯罪。此外,一些群众亦因缺乏法律意识而进行非法借贷,从而引发非法索取债务的情形,一些群众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不是采取合法途径进行救济,而是选择忍气吞声。为此,通过本案的警示,希望能让群众们增强法律意识,同时也对一些想要通过违法犯罪的手段制造债务、追索债务的不法之徒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