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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者:宁敬森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3日 11:12
?? 一、天等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涉诉信访工作是关系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司法形象和公信力的大事,也是当前广大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热点问题之一。天等县人民法院以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化解民怨、排除民忧、温暖民心为目标,立足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以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预防处置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为抓手,以推动关口前移,把好立案关,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为主要手段,做实做细判前辨法析理,判后释法答疑,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措施和责任倒查追究制,正确处理群众来访来信案件,认真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涉诉信访工作成绩斐然,连续五年保持越级上访零纪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及政治效果,有力促进当地社会和谐,得到上级法院和县委的一致肯定。

????该院2007年至2009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访160件,群众来信72件,合计232件,涉及当事人352人。其中,2007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访102件,群众来信33件;2008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访46件,群众来信24件;2009年接待处理群众来访12件,群众来信15件。其中,告诉来访来信38件,占16.4%;申诉来访来信1件,占0.4%;涉诉来访来信193件,占83.2%。????

????从反映的案件类型看,涉及民事审判案件的有45件,占19.4%;涉及行政审判案件的有5件,占2.2%;涉及刑事审判案件的有8件,占3.4%;涉及执行案件的有72件,占31%。

????从反映的问题类型来看,认为法官言行不文明、态度恶劣粗暴而引发上访的有8件,占3.4%;认为法官枉法裁判导致裁判不公而引发上访的有4件,占1.8%;认为案件久拖不决,效率低下而引发上访的有5件,占2.2%;认为执行不力,兑现率低而引发上访的有42件,占18.1%。

????从上访的方式看,通过来信上访的有72件,占31%;直接到法院上访的有39件,占16.9%;通过其他方式上访的有25件,占10.8%。

????二、涉诉信访特点分析

????通过分析以上数据,不难发现,近三年来,天等县人民法院涉诉上访的数量大幅下降,但信访总量仍比较大,问题越来越复杂,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涉诉信访主体呈广泛化。从上访主体上看,既有普通农民、农民工、工人等传统信访群体,又有下岗职工、孤寡老人、低保户等社会弱势群体,更有教师、复退军人、房屋拆迁户、土地征用户等特殊群体,之中以社会弱势群体为主体,且中老年人居多。集体上访、串联上访、群众上访等大规模信访现象增多。

????(二)上访内容复杂多样,范围宽,涉及面广,问题种类呈多样化。反映的问题愈加复杂多样,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展,触及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加深,处理的难度不断加大。小到婚姻家庭矛盾、通水通风邻里纠纷,大到社会公共管理、机构职责、政府职能、利益格局调整、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覆盖社会各领域方方面面,越发错综复杂。从反映的具体内容来看,涉及城镇化、工业化拆迁安置、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劳动纠纷、山林土地水利权属以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纠纷。执行难仍然是信访的重点热点问题,其次是民事审判案件,反映审判人员办案不公,司法行为存在瑕疵问题也较为突出。

????(三)从上诉的理由看,多数是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匮乏所致。有的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举证期限,举证不能法律后果,诉讼时效缺乏了解,在遭到败诉后不能理性对待,满腹牢骚、怨气,心中疙瘩无法解开而到处上访,甚至有时在诉讼刚开始就四处上访,企图引起有关部门及公众注意,博取同情。

????(四)从上访的方式看,主要采取直接到法院实地上访和采用书信的方式反映情况。其中采取直接到法院上访的人员越趋增多,来访者大多不直接找法官,而是扬言直接找院长反映情况、解决问题,见不到院长誓不罢休。

????(五)从涉诉信访处理的情况上看,处理难度越来越大,耗时费力,效果一般。涉诉信访案件往往是“骨头案”、“难啃案”,上访者是“钉子户”,深谙上访之道。案件大多经历法院、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处理,经过各种司法途径,短则数月,长的数年,甚至是几十年前的历史遗留问题。纠纷的历史性、复杂性、长期性、反复性决定了涉诉信访案件绝非轻而易举就能解决。有的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或者经济确实困难没有执行能力;有的案件年代久远,无法调查取证,证据缺失;有的案件由于存在法律空白、政策更改等情势变更情况导致处理无据可依,无法实现上访人的目的等原因,无疑使案件处理难度增加。

????三、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该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依然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软件建设方面还存在制度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力的情况。例如:一些关键性环节措施乏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岗位目标责任制不够完善;考核考评机制缺乏可操作性;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微观指导性不强等,与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改进;硬件方面,专门统一的信访机构尚未设立,归口管理不甚明朗,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互推诿现象。二是个别干警的信访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还需加强,还有少数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发生;三是个别干警信访工作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办法简单,不够丰富,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需改进。

????四、涉诉信访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天等县人民法院根据县情和本院工作实现,构建了大信访工作格局,立足现在,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信访长效机制,制定了院长包案制度,对重点、难点及上级督办案件,由各位院长包案,并做到“五包”,即包接待、包调查、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一包到底。

????第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努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

????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首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重要认识。通过深刻学习领会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公正执法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真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心往信访上想,劲往信访上使,拧成一股绳,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人人想信访,人人干信访,形成全院上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采取“四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和实施。一是明确一项任务。通过对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向干警明确提出:做好当前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搞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是一项重中之重的艰巨任务,必须全员参与抓紧抓好,回避不得,更放任不得;二是算好一笔细帐。就是算好信访工作好坏的得失帐。从身边上访老户给法院造成的人力精力上、财力物力上,声誉形象上等诸方面损失加以分析和评价,引起干警的共鸣;三是构筑一道平台。我们积极与县政法委沟通和协商,共同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积极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同时加强与县信访办的沟通联络,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我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五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增强了办案人员的压力感和责任感。

????第二、以院领导接待活动和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为载体,落实信访责任制,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不断坚持和完善星期二院领导接访活动,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做到了有方案,有措施,有任务,有排期。积极开展下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主动下访。在院领导的示范和带动下,全院形成了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工作作风,三年来共接待处理了一大批群众来信来访,连续保持进邕上京上访零的纪录。

  在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院长每次都亲自带队积极参与,与来访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情倾听群众呼声,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妥善处理老百姓所关心的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社会保障、劳资纠纷、执行难等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认真协调解决了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为县领导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充当参谋。同时认真做好县委、政府交办的群众涉诉案件,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确定解决期限和方案,及时给予明确的答复和处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将案件质量和效率意识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回访等各个环节,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是关口前移,把好立案审查关。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因涉及企业改制、拆迁安置等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的敏感事件对政府行为不满意形成集体上访的,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而极少数村民不服等纠纷,我们把住立案关,充分行使释明权,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避免立案后于法无据,转化成新的信访案件;二是构建大调解格局。首先是重视大调解,即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信访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调解委员会等基层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将调解作为定纷止争的最佳途径,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始终。立案庭设立庭前调解组,对事情清楚,证据确实,争议不大,标的额小的案件争取速裁速调。在民商审判的各个环节,始终牢固树立调解意识不放松,千方百计抓住每个时机促成调解,每个案件至少调解三次,决不轻言放弃。积极挖掘调解力量和资源,创新调解方式方法,例如创立了电话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冷处理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等调解方法,调解了一大批案件。大力促进了社会和谐。2009年在审结的1225件各类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1038件,调解率为84.73%,撤诉73件,撤诉率为5.96%,调解撤诉结案数占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90.69%,排在全市两级法院第二名,大大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真正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署,我院加大执行力度,全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处理了一批老大难案件,避免执行不力或出现执行瑕疵而导致信访。四是大力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对判决后当事人提出疑问的,由主办人、庭长、主管院长、院长解释答疑,对重大、疑难、集体诉讼以及可能矛盾激化、扬言上访的案件,由主管院长、院长出面接待解释,加强信访源头治理。

????第四、加强沟通协调,内外联动,宽严相济解难题

????一是对内加大督促力度。每个信访案件都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及时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县政法委很高的评价;二是对外加强与县委、县政法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努力争得各方的支持。三是因案制宜,宽严相济,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容、要热情、要重视、要亲和,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问题。对无理缠访、闹访的当事人要做到“宽对人严对事”,即对人仍要热情接待;对事必须要坚持原则,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敢于动真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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